close
你有多想打敗一個人,你就會把他記得多深。
競爭,也是種思念的方式。
過去我不懂,我以為,我只是想著贏過你、贏過一切。
曾經有人對我說,你有多想打敗一個人,那就表示你有多在意他,把他想的多牢。
當時我是嗤之以鼻的,
現在想忽然想起,
或許吧!
或許我想贏過你,
所以我開始在意你的一舉一動。
我多想把你從勝利者的寶座拉下,我就把你記的多牢。
問我喜歡你嗎?
我不知道。
我無法定義對你的感覺。
也許,
我ㄧ輩子都無法釐清。
解釋我們最好的理由,
可能只能是─朋友!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